广东金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电池级硫酸镍生产线优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电池级硫酸镍生产线优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广东金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位于肇庆市高要区新桥镇布塘村国道324线旁土名塘坡(广东金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占地面积约15667.9㎡。
4.项目总投资:17000万元。
5.建设内容:技改项目在原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优化原料结构、升级分离纯化技术,新增浓缩分离设备及环保配套设施等;技术改造后形成电池级硫酸镍11000t/a、电池级硫酸钴3800t/a、电池级硫酸锰(以固体计)2100t/a、硫酸锂1350t/a、电池级碳酸锂750t/a,副产无水硫酸钠约11600t/a、粗制石墨粉约5000t/a。
二、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
技改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主要依托现有生产车间进行生产,因此,技改项目施工期间基本不涉及土地开挖等施工;技改项目施工期短,只涉及设备安装和调试,施工期仅产生少量建筑垃圾,拟按当地管理要求弃置于定点场地内,基本无废水、废气产生,噪声影响也较小,施工期对环境的总体影响很小。
2、运营期
(1)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投料酸溶废气(颗粒物、硫酸雾),萃取废气(VOCs、硫酸雾),干燥包装废气(颗粒物),锅炉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以及少量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酸碱类气体)。酸溶投料废气采用二级碱液喷淋处理、萃取废气采用二级碱液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处理、干燥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锅炉燃料为天然气,采取低氮燃烧工艺等措施后,各类废气可以达标排放。
⑤无组织废气:经采取保持生产车间和操作间(室)的密闭,合理设计送排风系统;严格控制反应条件,物料离心、洗涤前对槽或釜内物料进行低温冷却;物料储存和进料过程采取降温措施,以减少废气排放量;厂外液态物料运输槽车装卸装卸过程减少大呼吸废气的排放;减少生产、控制、输送等过程中的废气散发;加大排风量和捕集面积;储罐呼吸口接入废气处理设施;设置绿化隔离带加强绿化等措施,降低无组织废气的影响。经预测无组织监控浓度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冷凝水、中和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制纯水浓水、清洗废水(含地面、原料包装袋、运输车辆清洗)、废气处理系统排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等。
①冷凝水全部回用,制纯水浓水部分回用、部分外排,清洗废水和废气处理系统排水全部回用于电池料一次浸出。②中和废水经隔油池+中和+混凝絮凝+沉淀+生化+过滤处理+膜处理后,第一类污染物总镍、总钴、总锰、总铬和总镉在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可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中生产设施排放标准要求,其中涉及重金属总量管控的因子总铬和总镉排放浓度低于标准要求监测方法(HJ700-2014)的检出限;处理后的中和污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沉淀处理后的初期雨水、循环水系统排水、部分外排的制纯水浓水通过生产废水排放口排入新桥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主要污染物可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中直接排放标准的要求;③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新桥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较严值后,排入新桥污水处理厂处理。技改项目外排废水经处理后均可能稳定达标排入新桥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对纳污水体影响不大。
(3)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吨袋、浸出渣(暂定)、铁铝渣(暂定)、中和渣(暂定)、海绵铜、废反渗透膜、废滤布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布袋、废润滑油、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因此,技改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噪声:根据预测,项目各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200m范围内环境敏感目标噪声预测值均可满足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5)环境风险项目:涉及环境风险的主要为硫酸等,主要存在于硫酸储罐、溶解车间和萃取车间,主要环境风险为储存装置泄漏,危险品通过环境空气影响周边。在采取相关预防、应急措施后,技改项目风险事故对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总体是在可控范围内的。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结论
技改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高要区新桥镇总体规划(2014-2030)》和相关环保法规政策,选址合理。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技改项目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运营过程中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控。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其建设是可行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公参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及公参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ZwQqa68OU7p0PJ_Vk6vag
提取码:pn6i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前往如下单位查阅:
广东金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肇庆市高要区新桥镇布塘村国道324线旁土名塘坡),联系人:尹工,联系电话:0758-8497483,联系邮箱contact@zqjs.cn。
肇庆市环科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肇庆市端州区祥福路),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5363304164,联系邮箱zqhksgs@126.com。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任何关注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完善项目环保措施的意见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项目的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对您关心的问题和意见作出解释和说明。
(1)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ZwQqa68OU7p0PJ_Vk6vag,提取码:pn6i;
(2)给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打电话或发送邮件;
(3)给建设单位打电话或发送邮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5月10日)。
广东金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5日